(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认定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维修能力认定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半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到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7)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