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企业规模及人数、业绩证明、最近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付款回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循环水处理行业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需具有循环水电化学处理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提供近3年内成功应用案例至少5家;循环水量不小于10000的应用案例不小于3家以上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没有中标通知书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近5年内无诉讼记录,如有诉讼记录必须无败诉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